我知道這篇真的是lag太久
都快滿結婚周年了
但實在太重要了 還是來補一下吧
沒錯!就算是已經辦完婚宴都不算成為夫妻喔~~
一定要到戶政事務所去做結婚登記!!
結婚登記的手續可以在結婚登記日的前3個工作日提前辦理
所以如果有一定要哪一天做為結婚登記日
就要先提前安排好呢! 畢竟日子可是一去復返
只要過了那天 就不能再回溯啦!!
我們結婚請客是在10/1 (六)
因為我們都喜歡這一天的日子
1001001 正著念反著念都是100 10 01
怎麼能錯過那麼特別的日期(只有新娘本人在意吧..)
所以我們就在前一天請假 到戶政事所去登記
並且指定10/1為我們的結婚登記日
其實只要先預約 在假日也是可以辦登記喔~~
但因為我們當天要從台北迎娶到龍潭 時間上實在太卡了~~
所以不能學有些新娘是直接穿著白紗去登記
這樣應該也是蠻不錯的經驗吧!
結婚登記可不能隨便找一間戶政事務所
一定要在男方或女方其中一人的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才能辦理喔
因為解老闆的戶籍地在苗栗
所以我們就選在我的戶籍地來辦理啦!
結婚登記要帶哪些東西呢?
1.雙方的戶口名簿
2.雙方的身分證
3.用來換新身分證的照片
4.結婚書約 (若證人無法到場,可以先在書約上簽好名)
看看我們的結婚書約 是不是非常簡樸
就是直接在戶政網站印下來的公版啦.....
老實說一開始真的有想過要上網去買漂漂亮亮的書約
但我們準備婚禮的後期真得太混亂了
因為我們一個人在台北一個人在龍潭
只有假日才可以處理結婚和家裡裝潢的大小事
簡直是忙昏頭了
所以最後這種可有可無的細節就忽略了~~
到戶政事所抽號碼牌等待的時候拍拍幾張
結婚書約上比我想像的還要簡單
就是寫上男女方的姓名/身分證字號/戶籍地/生日
再讓證人在上面簽名就可以了!
因為遇到百年婚潮 工作人員都說最近人比較多
不過還是只有等一下下啦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我們沒有遷戶口的原故
櫃台小姐把我們的戶口名簿拿去
就只是在雙方的戶口名簿上用寫的 寫上配偶的名字耶
這個moment 實在太愉快了
在焦頭爛耳的準備婚事中
最重要的登記竟然也是最簡單的一個部分
辦什宴客? 其實只要手牽手過來登記就好了嘛 (誤)
接著在旁邊稍等一會 就拿到新的身分證啦
配偶欄上已經有名字啦!
正式成為解太太囉~~~
對了 因為是台北市民的關係
櫃台小姐還叫我填了一張單子 說是里長會給我們結婚小禮物
後來回娘家的時候 媽媽就拿給我啦
登登~~~是兩個漂亮的盤子
真是不錯的紀念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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